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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险保险制度

许昌市重症、慢性病城乡居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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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医保报销政策

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政策:

职工医保报销比例:起付线900元,可报销部分在职85%,退休90%,同年度同级别医院二次住院起付线800元,第三次住院起付线700元,第四次住院起付线600元。职工生育报销:顺产定补1800元,剖宫产定补3200元,现已开通许昌市域内职工生育报销。

城乡居民报销政策

1、住院:参保居民住院起付线400元,可报部分400至1500元以内报销比例63%,可报部分1500元以上报销比例83%。

(1)起付线优惠:14周岁以下(含14周岁)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。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(含县级)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,起付标准减半。

(2)年度封顶线: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,包括:住院医疗费用、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。


2、生育: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。定额标准为:自然分娩定补1000元,剖宫产定补2000元,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,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补偿标准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