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保、城乡居民报销政策解读》政策解读
一、职工医保、生育报销政策
1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:起付线900元,可报销部分在职85%,退休报销90%,同年度同级别医院二次住院起付线800元,第三次住院起付线700元,第四次住院起付线600元。
2、职工医保年度统筹最高限额6万,包括:住院医疗费用、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、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。
3、职工生育报销:顺产定补800元,剖宫产定补1800元,现已开通许昌市、魏都区、建安区职工生育报销。
二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
1、住院医疗待遇
参保居民住院起付线400元,可报部分400-1500元以内报销比例63%,可报部分1500元以上报销比例83%。
(1)起付线优惠:14周岁以下(含14周岁)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。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(含县级)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,起付标准减半。(2)年度封顶线: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,包括:住院医疗费用、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。
2、生育医疗待遇
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,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。定额标准为:自然分娩一例600元,剖宫产-例1600元,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,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。
3大病保险补助待遇
参保居民每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后,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.1万元以上的部分,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。
4、困难群众住院补助待遇
(1) 困难群众身份:1五保户(集中、分散供养2低保3困境儿童。
(2)报销项目,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3医疗救助